首页 职能机构 工作动态 工作指南 政策法规 卫生公告 新闻时空 区属医疗机构 音乐前线 白衣之家
 欢迎进入贡井卫生局网站   今天 星期三 2008年08月20日
领导介绍
办公室
法监股
医政股
关键词: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 卫生公告
发布日期: 2008年07月09日   阅读次数:158

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各乡镇卫生院:

    为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促进我区城乡卫生监督统筹发展,按照全省、市卫生监督工作网格化管理要求和《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员,健全卫生监督网底,强化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卫生监管和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实现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形成区、乡镇(社区)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二、人员设置为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积极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能,按照人员不增加、机构不重复的原则,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中指定2-3人作为本乡镇、社区专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协助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实施本乡镇、社区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三、人员管理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或监督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实行聘用制,每次聘用期1年。

   (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全省范围内统一制发协助行政执法证的通知》要求,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聘用,并持政府统一制发的卫生监督协助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须经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统一组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监督知识岗前培训,聘期满后续聘时,也要再次进行相关知识系统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平时工作期间,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要开展日常工作培训,确保能积极适应工作要求。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人事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但其工作必须服从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的统一安排,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协助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要把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务必加强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工作落到实处,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二)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要按照要求把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纳入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目标考核,年终考核未完成相关任务要在目标考核中扣分,并追究单位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卫生行政部门积极争取政府投入一定经费或财政预算经费,用于解决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场所条件、购置日常办公用品,补助部分工作经费和工资,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要把基层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统筹实施。

   (四)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要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员基本情况档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档案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档案,建立日常巡查和定期情况通报制度;要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立即建议区卫生行政部门停止聘用。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430日前):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工作动员部署,完善工作方案,做好卫生监督。

   (二)第二阶段( 5月31日前):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聘用、岗前培训等工作;区卫生监督机构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的卫生监督协管员相关情况报区卫生局和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三)第三阶段(61日起):新聘用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期间,我局组织对各乡镇和社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并将工作情况书面通报和报市卫生局。

    附件:1、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2、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指标

          3、卫生监督协管员纪律要求  

                             ○○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附件
                     
                      关于我们 | 业务联系 | 网站规划 | 版权说明
     -----------------------------------------------------
                  主办单位:自贡市贡井区卫生局 E-mail: zigong@163.com
                         
                         备案序号:川ICP备00000000号